江苏吴中(600200)退市,投资者索赔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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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提示,江苏吴中(600200)终止上市暨摘牌日为2025年12月31日,江苏吴中虽已退市,但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还在持续推进,投资者如果因此受损,需要尽快索赔。(许峰律师专栏)

  2025年12月31日,许峰律师 *** 的江苏吴中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此前已多次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江苏吴中(600200)退市,投资者索赔尽快!

  2025年11月25日晚,江苏吴中公告收到 *** 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江苏吴中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2月,江苏吴中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生股权变更,变更后,钱群山实际支配江苏吴中行为,成为江苏吴中实际控制人。江苏吴中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钱群英为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

江苏吴中(600200)退市,投资者索赔尽快!

  二、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江苏吴中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等通过与浙江优诺德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上述行为导致江苏吴中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9,526.32万元、46,850.82万元、43,074.52万元、37,666.4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6.46%、26.39%、21.26%、16.82%;分别虚增营业成本48,068.05万元、44,823.70万元、41,082.09万元、35,544.4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7.08%、35.47%、28.40%、20.95%;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458.27万元、2,027.12万元、1,992.42万元、2,121.9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89%、51.65%、26.42%、29.81%。

  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4月20日到2025年2月27日之间买入江苏吴中股票,并且在2025年2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江苏吴中 *** 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 *** 。十几年来已 *** 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 *** 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没有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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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没有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2025年12月31日 21:34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提示,江苏吴中(600200)终止上市暨摘牌日为2025年12月31日,江苏吴中虽已退市,但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还在持续推进,投资者如果因此受损,需要尽快索赔。(许峰律师专栏) 

    2026年01月01日 01:49
  • ,544.4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7.08%、35.47%、28.40%、20.95%;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458.27万元、2,027.12万元、1,992.42万

    2026年01月01日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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